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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

收藏发布更新日期:2009-11-08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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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考试大消息: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09〕6号)文件公布,国家划定的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、中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)考试大注册会计师站点预祝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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